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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江边偷28只螃蟹 两名男子手痒嘴馋被罚

2018/12/05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通讯员 程翼飞 记者 陈志恒)“有人偷螃蟹,我去阻拦还被打了!你们快来!”近日,兰溪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赵女士报警称,在灵洞方村金华江边上有两名男子偷取了他人放在虾笼里的螃蟹。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原来当天上午,赵女士和丈夫撑船至岸边时发现,两名可疑男子神色十分慌张,不停地将虾笼里的螃蟹装进自己的网袋中。

  这时,赵女士便朝二人喊道:“你们在偷螃蟹吗?”话音刚落,两名男子迅速往岸上逃,赵女士就一直紧跟,直至在二人停摩托车的防洪坝上才追上。经过几番拉扯之后,二人趁其不注意便拿着赃物逃离现场,赵女士随后便报了警。

  警方通过现场遗留摩托车,联系到了驾驶员何某,并将二人传唤至水上派出所。经何某交代,自己和同事陈某一起约好当天去灵洞方村金华江边玩,看到江上漂浮着可乐瓶,何某料想该区域可能是非禁渔区,有人将虾笼放置在这捕捞鱼蟹。正值吃蟹季节,何某也想过过嘴瘾,抓点现成的螃蟹回去吃。没想到被这对夫妻发现,并要其归还。

  “螃蟹又不是你们家的,我凭什么还给你们?”当时,何某情绪一激动便和赵女士拉扯起来,在混乱中打到了她,同在一旁的陈某一看事态严重,便想要上前拉开两人。不料,这时赵女士不慎失手将何某的眼镜甩落至防洪坝下,何某便趁去捡眼镜的时候逃离现场,陈某也紧随其后。

  经检查,赵女士的伤情并未达到轻微伤标准。而何某、陈某也承认偷螃蟹的事实,并清楚交代共偷了28只螃蟹,共计1.8公斤。因虾笼外的渔网孔很小,所以在偷蟹过程中也毁坏了20多只虾笼。 目前,何某因盗窃及殴打他人行为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陈某因盗窃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编辑:何勐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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