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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加重能否重新评定

2018/11/30 来源:兰溪新闻网

  兰溪市民孙女士来电咨询:她的父亲今年76岁,因病导致双腿走路不便,前几年办理了4级残疾证,现在情况更加严重。不知是否可以重新申请残疾鉴定?

  兰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答复:如果病情加重,可以重新鉴定级别。根据评残要求规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为每月15日、30日上午去兰溪市人民医院做残疾鉴定。需要提交重评申请表格(加盖村委会、社区及乡镇、街道公章)、二寸照片4张、身份证等材料。

 记者 叶旭萍

编辑:汪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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