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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向村级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亮剑”

已收集问题线索75个,党纪处分56人

2018/08/17 来源:

  明知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不能参与本村工程建设,仍以他人名义参与本村土地复垦项目竞标并顺利中标,兰溪市永昌街道原潭塘坞村党支部书记姚某因违规变相承揽村级工程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月7日,兰溪市纪委监委官微公开通报8起村级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包括姚某在内的12名基层党员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在该市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村干部违规变相承揽村级工程、未经报批程序擅自增加工程量、不按程序违规支付工程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今年兰溪全面开展村级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剑指”基层干部以各种形式插手干预村级工程建设、应招未招和工程款支付不规范、职能部门监管落实不到位等三类问题。

  兰溪采取“集中检查+日常监督”方式,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集中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委也频频出招。永昌街道充分发挥96名村务监督员“一线监督者”作用,对村级工程各个环节进行密集式跟踪监督,实现抓早抓小;上华街道制定出台《村级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全面规范3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怎么批、如何建”等细节问题;兰江街道探索“巡诊”制度,对2015年以来的82个村级自行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工程领域廉政风险进行大排查。

  兰溪还强化问责和曝光警示,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力纠村级工程领域不正之风,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截至目前,兰溪已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304个行政村开展全面检查,收集相关问题线索75个,党纪处分56人。与此同时,村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信访件明显下降。今年1至7月,兰溪市纪委共收到相关信访件28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0%。

编辑:潘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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