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民祝先生来电咨询:他和妻子准备生育二孩,想了解一下,生育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兰溪市卫计局工作人员答复:生育登记的对象为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我省行政区域常住的夫妻,生育第一个或者第二个子女的。提供材料: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双方均为非我省户籍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浙江省居住证》或经查明已在浙江省申报居住登记。从今年3月1日开始,可以下载浙江政务服务网App进行生育登记。 (记者 叶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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