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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间有无限定

2018/08/16 来源:兰溪新闻网

    兰溪市民陈先生来电咨询:他在工作时腿部受伤,做了手术,想在钢板拆除之后做工伤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定?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提交申请,接到提交之日起60天内,劳动部门会给出书面答复。之后市民只需在钢板拆除之后去做鉴定即可,没有时间规定。   记者 叶旭萍

编辑:雷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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