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兰溪新闻网 >> 兰溪要闻

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今年将对六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2018/05/02 来源:兰溪新闻网

  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张妙娟)4月28日下午,兰溪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对兰溪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政府部门工作评议进行动员部署,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

  兰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成芝,副主任朱恒德、胡向东、赵月莲、徐亚平、张林安、邵茂良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兰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楼琅坚,副市长周金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根据兰溪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计划,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将于4月至8月对司法局、财政(地税)局、建设局、水务局、卫计局、国税局进行工作评议。评议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基层走访、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评议热线电话为88899312。

  刘成芝指出,开展部门工作评议是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职责的有效形式和重要举措,体现的是政府部门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精神。接受评议的部门要切实做到迎评真诚,自觉端正态度,展现真心诚意接受评议的姿态。自查要认真,要以评议为契机,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体检”,补短板、促提升。整改要较真,要往实处下功夫,扎实推动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难点问题解决,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楼琅坚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政府组成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积极主动配合,提高履职能力,并以此次评议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一区一地一城”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兰溪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7年,兰溪市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市无危险废物、跨境倾倒案件和化学品泄露事件等重大环保事件发生,公众对环境满意率稳步提升。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反馈办法(修订草案)、关于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暂行办法(草案)。

编辑:汪雅婷

兰溪新闻

更多

专题聚焦

更多

导报视频

更多

兰溪市新闻办  兰江导报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兰溪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新闻许可证:浙新办【2006】49号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07029369
浙公网安备3307810210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