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张妙娟 通讯员 胡筱俊 赵琳莉)近日,兰溪市兰江街道的胡大爷受到了公安机关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原因是非法种植罂粟。
“我听说把罂粟添加到膏药里可以减轻疼痛,就想着种几株来治病,没想到这是违法的。”因非法种植罂粟被行政处罚时,胡大爷后悔地说道。
4月10日下午,兰溪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得知辖区有人种植罂粟的情况后,值班民警当即前往现场进行核实,只见某户人家的门前空地上种着10株罂粟。
经走访了解,原来罂粟的种植者是今年73岁的胡大爷。胡大爷说,由于以前膝盖受过伤,现在经常疼痛。去年,他偶然听说罂粟可以治疗疼痛,就去野外寻找,就在去年10月底,他在野外找到一株罂粟,并将种子带回家中播种。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属违法行为。”目前,胡大爷非法种植的10株罂粟及结的果实已被该所民警依法铲除并焚毁。
据民警介绍,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