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法官走了,走得非常匆忙。2018年2月21日,农历戊戍年正月初六,老法官楼锡铮走得很安详。该做的事情都做了,他似乎没有留下什么遗憾。
对法治,楼锡铮一生孜孜以求,坚定不移。1950年早春二月,他来到兰城。从此,他把青春和毕生精力献给了兰溪法治等事业。1955年入党,1956年从金融部门调到兰溪检察院,后来调到保卫等部门。1973年,他调任新恢复的兰溪法院副院长。1976年,他晋升为兰溪人民法院院长,一直到1993年退休,是兰溪法院历史上任期最长的院长之一。
执着于法治建设,不忘初心,不改初衷。在特殊岁月,法治机构撤销,法治建设废弃,他很感痛心。法治机构恢复,他被委以重任。在其位谋其政,他身体力行,率先示范,创建《法院工作岗位责任制》,1987年在全省各级法院推广。兰溪法院各项工作名列全省前茅,1988年至1992年连续五年被评为省级先进法院,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荣记集体三等功三次、集体二等功二次,成为浙江省唯一荣获“五连冠”的县市级先进法院。
两袖清风,浩然正气。楼锡铮以包公和海瑞等清官为榜样,铁面无私,公正廉明,量刑尽可能准确无误。不让好人投诉无门,不让坏人逍遥法外。他拒绝求情、法外施仁的例子,不胜枚举。
退休不退岗,老年更图强。他创立了兰溪市老年人协会法律顾问室,总免费法律咨询4600多人次,调处各类涉老纠纷1000余起,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数千次。他创办通律法律事务所,对年青一代传帮带,言传身教。“通律”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农村,向各个阶层人士讲授法律知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严格自律,掌握分寸。他对子女要求严厉,告诫后代要遵纪守法,不越法治的雷池。他嫉恶如仇,眼睛中容不下一粒有违法治的沙子。子女中,谁若背着他做不法之事,他决不轻饶。六十多个春夏秋冬,楼锡铮坚守法治岗位,不言放弃。 胡新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