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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医药代表若售药按非法经营查处

2017/10/11 来源:新华社|0
    据新华社消息《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近日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一药品审评审批新政进行解读。记者了解到,医药代表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今后药品的审评审批可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同时将公布罕见病目录和相关药品,加速罕见病药品上市。
    《意见》明确要规范药品学术推广行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将医药代表名单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备案,向社会公开。医药代表负责药品学术推广,向医务人员介绍药品知识,听取临床使用的意见建议。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活动应公开进行,在医疗机构指定部门备案。
    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向医药代表或相关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医药代表误导医生使用药品或隐匿药品不良反应的,应严肃查处;以医药代表名义进行药品经营活动的,按非法经营药品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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