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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2012/04/16 来源:金华新闻网

  本报消息(记者 徐枫 报道组 应延亮)去年4月,兰溪被列为全国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记者昨日了解到,兰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规划已通过省审查指导小组审查,规划重点解决田间最后一公里灌溉问题,基本形成较完善的农田排灌体系,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据了解,兰溪境内目前有中小型水库133座、1万立方米以上山塘1470座、1万立方米以下水塘1.44万座,总数列全省第4位,现有中小型灌区2158处、排灌渠道1652公里、渠系建筑物3410座、固定泵站956座。这些工程大多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设计标准较低,加上超期服役,破损严重,灌溉能力低下,其中有73座重点山塘带病运行,348公里渠道渗漏严重,流量1立方米/秒以下的渠道基本上未进行改造,泵站完好率仅为70%。

  兰溪市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区规划2010年已通过省级论证,计划建成粮食功能区17万亩、现代农业园区11.5万亩。按照建设标准,农业“两区”内要求排灌设施完备,灌溉保证率在85%以上。根据这一标准测算,兰溪市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设施面积1.3万亩,扩建或改造水渠450公里。

  2月15日,兰溪市召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推进会,提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分三年建设的具体目标。具体方案为:完成73座重点山塘整治、276处小型渠系配套改造、255.65公里渠道防渗衬砌、1704座渠系建筑物改造、125处泵站改造、1.3万亩喷微灌高效节水建设工程,累计投资1.1亿元。

  为此,兰溪市出台政策,落实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筹措渠道,每年主要从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益金中专项安排,另外还整合农综、国土、农业等部门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确保足额投入。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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