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兰创先发【2010】7号《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兰水务党委【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安排,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局考核组将于2010年12月下旬对各单位综合工作目标进行年终考核,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12月20--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兰溪水务网)
二、成立局考核和评议工作小组:
组长:何永耀
副组长:周清南
成员:胡绍让、胡旭初、陈建华、徐永标
三、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1、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评议内容:包括理想信念、组织纪律、奉献意识、宗旨意识、发挥作用、履诺践诺等六个方面。
3、评议程序:一是党员个人述职:对照党员标准和职责分工,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作用、承诺、践诺等方面情况。二是党员和党外人士全部参加集体评议。四是所在支部书记点评和上级组织点评。五是综合民主测评。在认真评议和点评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
4、测评应用:对综合测评不合格票超过30%的,予以诫勉;超过50%,为不合格党员。测评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综合工作目标考核
1、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总结。
2、根据兰水务党委【2010】16号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有加分项目的,请提供加分依据。填写好相应自查表格,先进集体、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申报表。
3、对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和材料准备工作,确保年终考核和党员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抄送:市创先办
兰溪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16日印发